承揽合同“踢皮球”案:成功厘清责任,驳回全部诉求 一、案情详情在个人承揽合同欠款纠纷的舞台上,上演了一场颇为复杂的“踢皮球”大戏。委托人作为被告之一,陷入了这场纷争的漩涡。原告起诉要求支付剩余施工报酬38,700元,缘由是其于2019年3月至5月期间,为两被告合伙筹建的厂房进行地面、墙面、屋顶等施工。然而,完工后的报酬却被长期拖欠,让原告的权益遭受损害。更为棘手的是,两被告在诉讼中相互推诿,都否认自己是合同相对方,使得原告的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二、案件焦点剖析与代理策略 核心争议点1. 合同相对性认定:原告究竟与哪一方成立承揽合同关系?这一问题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谜题之一,直接关系到责任的归属。2. 付款责任主体:实际使用厂房的一方是否应当承担付款义务?这也是争议的焦点所在,涉及到责任的分担。3. 欠款金额确认:在缺乏书面结算凭证的情况下,如何有力地证明欠款数额?这无疑给确定欠款金额带来了挑战。 我方代理思路(被告王雪梅方)1. 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我方坚定主张原告未能举证证明与我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并且原告自述系由另一被告(党伟)联系施工,所以我方不应直接承担责任。2. 利用证据矛盾:在质证环节,我们敏锐地指出原告提交的《完工结算明细》是无签字确认的复印件,且照片等证据无法直接关联付款义务,以此削弱原告证据的可信度。3. 强调事实背景:我方主张原告曾同意以厂房实际使用情况作为付款前提,而案涉厂房在诉讼期间已由另一被告实际控制经营,这一事实背景对案件走向有着重要影响。 三、最终判决结果经过法庭的审慎审理,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1. 被告党伟向原告支付欠付报酬38,700元。2. 驳回原告对我方当事人(王雪梅)的诉讼请求。3.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党伟承担。法院认定要点如下:根据录音证据,原告施工系由被告党伟联系并承诺付款,且厂房由党伟实际使用。原告多次向党伟主张欠款38,700元时,党伟未明确否认,视为对金额的认可。我方当事人虽曾支付部分款项,但系基于厂房由其使用的临时安排,后因厂房实际使用人变更,付款前提已不成立。 四、办案深刻心得 证据梳理是关键在缺少书面合同的纠纷中,录音、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的关联性分析尤为重要。本案中,法院仅采信了经双方认可的真实录音及转账凭证,其他单方证据均未采纳。这充分说明在证据梳理上要严谨细致,确保提交的证据真实有效且与案件紧密关联。 “合同相对性”是防御核心尤其在多人参与的项目中,应重点辨析法律关系指向,避免因身份模糊导致责任泛化。明确合同相对性,才能精准定位责任主体,为当事人合理抗辩。 灵活运用“事实前提”若付款义务附有条件(如实际使用厂房),需在诉讼中清晰呈现条件是否成就,以切割连带责任。准确把握事实前提,能在责任划分上占据主动。 兼顾诉讼策略与当事人关系本案两被告虽在庭上互相推责,但代理时需避免激化内部矛盾,聚焦于法律事实的客观梳理。平衡好诉讼策略与当事人关系,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本案通过精准锁定合同相对方及付款前提,成功为我方当事人厘清责任,体现了在复杂事实背景下,律师对证据链条的严谨构建与法律原则的坚守。每一份判决背后,皆是细节的较量与法律逻辑的映照。这一案例为类似承揽合同纠纷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让我们看到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合理的代理策略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能够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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