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约守房,专业护航:离婚后财产纠纷胜诉记在婚姻与财产交织的复杂领域,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今天,让我们走进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看看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申玉淑是如何凭借专业素养和扎实证据,为当事人成功维权的。 案件缘起:婚内借名购房,离婚后过户受阻案涉房屋是吴先生与张女士婚姻存续期间的焦点所在。当时,该房屋以女方亲属名义购买,二人签订了《合作购房协议》,明确表明由吴先生全额出资,且享有全部处置权,这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二人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进一步清晰约定:案涉房屋归吴先生所有,女方应在离婚后 30 日内配合过户,同时明确违约方需承担对方律师费、诉讼费。然而,离婚后张女士却无故反悔,要求将房屋直接过户至婚生子名下,遭到拒绝后便拒绝履行过户义务。这一行为导致房屋产权长期无法变更,吴先生陷入了维权的困境。 律师出击:梳理证据链,庭审有力抗辩面对吴先生的委托,申玉淑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她全面梳理证据,将合作购房协议、离婚协议、银行流水、还贷记录、税费凭证等重要材料逐一固定,形成了完整且坚实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房屋的归属以及协议的合法有效。庭审过程中,可谓是一场激烈的交锋。对方主张离婚协议系受胁迫签订,房屋为其个人出资,不应承担律师费。但申玉淑律师凭借充分的准备逐一有力抗辩。她指出,离婚协议签订时有律师在场,根本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房屋是婚内共同出资购置,绝非个人财产;而张女士拒不配合过户已构成违约,依约就应承担律师费。 一审胜诉:法院支持诉求,确定过户及费用承担一审法院经过审慎审理,采纳了申玉淑律师的全部观点。判决吴先生清偿剩余贷款后,相关方配合办理抵押注销及过户手续,同时张女士需支付律师费 1 万元。这一判决给予了吴先生初步的支持,让他看到了维权的曙光。 二审坚守:质证不实证据,维持原判然而,对方并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中,申玉淑律师继续严谨应诉。针对对方提交的不实证据,她逐一进行质证,精准指出其证据不具备真实性、关联性,无法达到证明目的。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场历经一审二审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以吴先生的全面胜诉画上了句号。 胜诉启示:专业铸就成功,契约精神获尊重本案的胜诉,有着深刻的启示。扎实的证据是胜诉的基石,准确适用法律是关键,而契约精神得到尊重则是整个案件的核心价值体现。作为代理律师,申玉淑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凭借专业能力还原事实真相,捍卫法律公正。她不仅帮助当事人顺利实现了房屋的确权过户,更成功主张了违约损失,实现了全面维权。这一案例为众多面临类似纠纷的人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也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道路上的坚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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