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王雷律师办理的一起涉嫌强奸罪案件。王雷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为17岁的王某某(化名)辩护。在案件中,王某某与12岁于某某(化名)发生性关系,王雷律师通过多番努力,最终使王某某获缓刑判决,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维护正义的机会。王雷律师,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同时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心理咨询师资格,自2021年起连续担任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刑事辩护、民商合同、建设工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成就。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他办理的一起涉嫌强奸罪案件。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1月,17岁的王某某(化名)经同学介绍,添加了12岁的于某某(化名)为QQ好友。1月29日,两人见面后在于某某家中发生了性关系。当晚,于某某父母发现此事后于次日带女儿报案。1月31日,王某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接受委托了解案情2021年2月8日,王某某的母亲委托王雷律师为王某某辩护。王雷律师及时到看守所会见王某某,了解到王某某在事发前认为只要于某某愿意,自己就不构成强奸罪,他不知道法律对于不满14周岁女性性同意能力的规定。而且于某某身高165cm,是学校篮球队队员,打扮成熟,看起来像十七、八岁,王某某年幼缺乏社会经验,未意识到于某某未满14周岁。专业应对策略会见王某某后,王雷律师起草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提出王某某系未成年人,与于某某“两小无猜”偶尔发生性关系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于某某外表成熟,王某某未意识到其未满14周岁;发生性关系时没有暴力强迫;对王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害性等主张。但公安机关不同意办理取保候审。2021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王雷律师到检察院阅卷后,撰写了《变更羁押措施申请书》,与检察官沟通希望变更王某某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检察官表示变更有难度,但如果能争取到被害人谅解,可以给予王某某缓刑的量刑建议。于是,王雷律师通过检察官约到于某某的父母,带着《刑事谅解书》,与王某某的母亲、姑妈一起向于某某父母道歉并做出适当赔偿,最终于某某父母及其本人签署了《刑事谅解书》。案件最终结果最终,检察官对王某某做出了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展现了王雷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王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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