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郭露丝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备受瞩目。她是上海沪商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拥有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执业年限长达13年,执业证号为13101201311504074,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郭露丝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债权债务、离婚诉讼等各类法律事务。她在执业期间代理了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为众多客户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其中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令人印象深刻。原告为了落户,在看到被告公司大量的推广、宣传和承诺后,与被告签署了一份《服务协议》。同时,被告还为原告安排了通过留学来达成落户目的的另一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双方系原告和北京另一家公司A,而原告在此之前并不知道公司A,协议也是被告公司在原告签署第一份《服务协议》时,让原告当场同时签署。原告在被告处签署了两份协议并支付了服务费用后,按照要求在线上完成了全部学习要求。然而,原本一年学制,且被告承诺可拿到的中留服认证,直到原告起诉时,原告及同一批学员均尚未拿到毕业证,认证成为不可能的事情。于是,原告针对两份协议均提起了诉讼。在办案过程中,郭露丝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对于第一份《服务协议》,在起诉后,被告即进行了退款。而第二份与北京A公司签署的协议,费用虽由A公司收取,但A公司已人去楼空。考虑到去北京起诉A公司诉讼成本会增加,且即使拿到支持诉请的判决,也很难实际回款,所以第二份协议仍在上海起诉被告,北京A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郭露丝律师提出观点:原被告双方建立合同的目的是落户成功,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咨询服务,被告提供的留学方案因无法获得中留服认证而客观上无法实现落户目的,同时也未能提供新的可行方案和解决办法,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根本违约。同时被告不仅应提供对落户方案的咨询、建议,还应当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以及对方案涉及的第三方机构尽到一定的审查义务。被告在多个平台、公众号等发布其具有强大的专家团队,可1V1提供想要达到的目的结果,但让原告与A公司签署协议,存在明显过错。最终的办案结果令人欣慰,两份协议中,第一份协议被告全部退还,第二份留学协议,被告也退还了部分款项。郭露丝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客户维护了权益,也再次证明了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在上海这片法律天地里,郭露丝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客户合法权益为核心,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为更多的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法律支持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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