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莹萍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同时是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她从事律师工作已有7年,现执业于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1020********74,律所位于温岭市横湖中路159号温岭总商会大厦4楼。在这7年的执业生涯中,叶律师办理了各类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综合、刑事辩护等案件,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不仅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更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办案时,她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此外,叶律师还长期坚持从事社会公益志愿法律服务,担任松门镇4个村的法律顾问,并且兼职温岭市城南镇团委副书记,任职期间根据团委工作安排开展了系列活动,包括为中小学生、村民等不同群体开展普法讲座。她也凭借出色的表现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21年4月台州市青年律师党史主题演讲比赛二等奖、2021年10月第十一届浙江律师论文论坛三等奖、2022年3月2021年度温岭市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23年5月台州市首批双百双服务“优秀兼职团干部”。微信证据锁定陈年旧账甲乙双方有六七年的白灯管业务往来,2022年1月27日,双方通过微信确认乙尚欠甲20万元货款。此后虽有新交易,但旧账未还,甲多次催讨无果后起诉。乙辩称所有货款均已付清。叶莹萍律师作为甲方代理律师,指导当事人完整保存微信聊天记录,将交易细节、催款记录系统化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通过聊天记录还原交易流程,证明“款货两清”仅限于当批交易。针对乙的抗辩,从付款凭证对应性、乙的表态及对债务的默示承认三个层面进行反驳。同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乙的违约行为。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乙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切割事故厘清法律关系丙承包田地种植茭白,甲受雇盖薄膜,乙携带自有切割机切割茭白根部时割伤甲,致甲七级伤残。甲起诉要求乙、丙共同赔偿,一审判决后甲、乙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乙与丙的关系及责任比例划分。叶莹萍律师在一审、二审中坚持承揽关系定性,指出乙携带自有工具、按切割面积计算报酬、对工作方式时间有自主决定权。对乙二审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二审法院采纳丙方律师意见,认定乙与丙系承揽关系,维持一审责任比例划分。精准抗辩驳回履职之诉甲系温岭市某村村民,在房屋改造拆迁项目中签订了相关补偿协议。之后甲又提出额外补偿安置申请,乙作出答复,甲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叶莹萍律师作为乙方代理律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指出乙仅为要素保障单位,并非协议当事人。还原协议签订过程,证明甲已知晓并同意补偿方案。反驳甲的失地保险主张,论证答复函的合法性。法院采纳抗辩意见,驳回甲的诉讼请求。担保追偿获半数清偿甲与借款人及乙为亲戚关系,甲、乙为借款人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未还款,甲代为偿还后向乙催讨未果起诉。叶莹萍律师精准确定诉讼路径,直接起诉共同保证人乙。精细化计算诉讼请求,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相关规定。因乙缺席,叶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陈述。最终法院判决乙支付代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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