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桃江县符鑫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表现。符鑫律师执业6年,擅长离婚、婚姻家事等纠纷。文中重点介绍其代理的一起分居九年二次起诉离婚案,法院最终支持原告诉求,成功判离并确定子女抚养问题,展现了符鑫律师的专业能力。律师简介:专业专注,经验丰富符鑫律师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执业信念:法律是理性的,但家事案件需要温度的守护。专业领域专注于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精通包括:• 婚姻纠纷:离婚调解与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过错赔偿、共同债务认定• 子女权益:抚养权与抚养费争议、探望权执行、子女利益最大化保障• 家族财富:婚前/婚内财产协议、赠与纠纷、同居财产分割、涉外婚姻家事• 继承事务: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产管理人、遗赠扶养协议执业优势作为专注婚姻家事领域的女律师,同时兼具事务所合伙人的专业资历,符鑫律师兼具深厚法学功底与女性特有的细腻共情,更懂婚姻家事纠纷中的难言之隐与情感诉求。办案善于从情感与法理双重维度切入,为当事人量身定制策略化解决方案;面对复杂家事争议,尤其擅长证据梳理挖掘与庭审精准辩论,兼顾法理尺度与人情温度,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服务承诺以“专业、专注、保密、高效”为服务准则,用心倾听您的诉求,用法律守护您的家与幸福。案例详情:分居九年,二次起诉原告张某某(化名)与被告李某某(化名)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并按习俗举办婚宴,2006年10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两子。由于婚前相处时间短、草率结婚,婚后二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后发展为冷战、分居,正式分居时长已满9年。原告曾于2023年9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判决后双方满一年仍未和好。于是,原告委托符鑫律师再次诉至法院,诉求为:判令原、被告离婚;判令婚生子李某乙由被告抚养,原告自愿承担法定标准内抚养费。审理过程:被告缺席,依法判决本案由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且经法院询问,婚生子李某乙明确表示离婚后愿跟随父亲李某某共同生活。代理结果:诉求支持,圆满解决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全部支持原告诉求。准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婚生子李某乙由被告李某某抚养成人,原告张某某按每月8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止。这一结果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符鑫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和能力。在婚姻纠纷案件中,符鑫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助力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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