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永城张权律师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例。原告代某某为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定做玻璃门,被告拖欠货款。张权律师代理原告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欠款。同时还介绍了张权律师的基本信息,其擅长多领域法律事务。专业律师张权简介张权律师是河南安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拥有9年执业经验。他毕业于许昌学院法学专业,还获得了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新闻学专业学士学位。其服务地区为永城市,联系地址在河南省永城市欧亚路中原路交叉口安靖律师楼。张权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详情原告代某某经营玻璃门定做加工业务,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因装修业务需要,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多次从原告处定做玻璃门并由原告负责加工安装。不过,双方未签订书面承揽合同。经原告催要,2025年10月28日原告向被告发送对账单确认欠款金额,被告当日支付5000元,仍欠69226元未付。原告委托张权律师诉至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诉求为:判令被告支付欠款69226元及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抗辩理由被告辩称,原告后期擅自更换材料,导致业主闹事并终止合同,被告因此另行更换材料合作商家,因与业主的纠纷未解决,故不同意支付案涉款项。法院判决结果本案经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代某某69226元;驳回原告代某某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65元、保全费712.26元,均由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负担。案例意义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例中,张权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原告代某某成功追回应得的货款。此案例也提醒了在商业活动中,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相关的交易记录和催款凭证等也能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商家来说,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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