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的张晓慧律师。她执业多年,拥有丰富经验,是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听证员。文中详细讲述了她办理的顾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无罪)一案,展现了她专业的辩护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专业背景与执业资历张晓慧律师毕业于河北地质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她持有执业证号11509201911136137,执业于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乌兰察布,联系地址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B-904。同时,她还担任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听证员这一重要职务,多年的执业生涯让她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经验和专业知识。经典案例:顾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无罪)案情简介2023年,顾某在甘肃从事种子经营,其种子经乌兰察布代理商销售过程中,被食药环侦部门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涉案销售金额约200万元,公诉机关建议对顾某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顾某委托张晓慧律师担任辩护人,张晓慧律师辩称案涉种子并非伪劣种子,坚持无罪辩护。办案经过张晓慧律师通过全面细致阅卷,发现本案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程序问题。首先,公安机关在种子扦样、封装、运输、送检环节均违反法定程序,使用不透气密封塑料薄膜封装邮寄种子,未遵守种子作为活体对温度、湿度、保存环境的强制性要求,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其次,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规程》等相关规定,张晓慧律师多次书面及当庭提出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坚决申请予以排除。再者,本案先后历经两次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仍未补正鉴定程序瑕疵,且未依法开展田间试验鉴定,无法证实涉案种子存在质量问题,亦无法证实造成实际农业生产损失。最后,张晓慧律师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向法庭充分阐明:无合法有效定罪证据,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案件结果本案历经近两年诉讼程序,法院最终采纳张晓慧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排除案涉种子鉴定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顾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顾某无罪,成功避免原拟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晓慧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顾某一案中,从证据程序的严谨审查到法律依据的精准运用,都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她的坚持和努力,不仅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也为法律的正确实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张晓慧律师会继续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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