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审查:若发现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法院会依职权进行审查。2. 告知变更:法院应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同意变更的,诉讼继续进行;若原告不同意变更,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3. 另行起诉:原告经告知仍不变更且坚持起诉不适格被告的,应另行起诉有适格被告的行政行为。4. 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总之,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时,原告应配合法院要求进行相应处理,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推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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