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以下特点:1. 双务性: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投保人有缴纳保费的义务,保险人有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2. 射幸性:合同履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保险人是否赔付以及赔付多少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及损失情况。3. 附和性: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条款,投保人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4. 有偿性:投保人支付保费以换取保险人在约定条件下的保障。5. 要式性:通常需要采用特定形式订立,如书面形式。6. 最大诚信合同:双方都需秉持最大诚信,如实告知重要事实。7. 保障性:目的在于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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