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通常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 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在执行事务过程中,需遵守法律规定和合伙协议约定,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普通合伙人在退伙时,对于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通过不同合伙人承担不同责任的方式,平衡了各方利益,既吸引有限合伙人投入资金,又让普通合伙人积极管理运营企业,共同推动合伙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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