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庭准备:书记员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 法庭调查:按顺序进行,先由原告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被告进行答辩并提供证据。双方可互相质证,对对方证据发表意见。法官也会询问双方相关问题,以查清案件事实。3. 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阐述自己观点,反驳对方意见。4. 最后陈述:法庭辩论终结后,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一般先由原告最后陈述,再由被告陈述。之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