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证据不足不起诉的,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审判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等。核心分析: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补充侦查的职责,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不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材料,对证据合法性进行说明。 审判阶段:法院遵循疑罪从无原则,证据不足应作无罪判决。实务建议: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应积极收集新证据。 当事人可申请检察院进行调查核实证据。 审判阶段,被告人可积极为自己辩护,提供线索协助法庭查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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