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一方婚前付全款购房: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攒钱购买房屋,那么在离婚时应平均分配房屋权益。3.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是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部分出资,按出资比例及相关情况进行分割。例如一方父母出了大部分房款,剩余部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方贡献。4.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屋。比如双方父母分别出资一定比例购买房屋,离婚时就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房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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