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中,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刑事案件里,律师的辩护工作至关重要,直接关乎当事人的权益。沙晓陆律师从事法律工作31年,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被告人李某因涉嫌两起故意伤害事实被提起公诉,指控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伤一级的后果。沙晓陆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多方面提出了系统辩护意见。关于正当防卫的认定,针对第一起事实,律师提出被告人咬伤被害人行为属正当防卫。但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发在派出所门口,双方因琐事互殴,不具备正当防卫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未予采纳。针对第二起事实,律师对被害人伤情是否由被告人持铁叉造成提出质疑,认为证据不足。法院经查认为,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该意见也未被采纳。在自首情节认定上,律师提出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法院认定被告人归案后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条件,但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律师还强调本案源于邻里纠纷,被告人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请求从轻处罚。该意见经法院审查属实,予以采纳,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在这起案件中,沙晓陆律师虽部分关于定罪和法定从轻情节的意见未被采纳,但其关于案件起因、被告人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意见得到认可,直接影响了量刑考量。这充分体现出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对全案情节细致梳理和主张,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公正、合理裁判结果的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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