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的王秀丽律师。她执业16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文中详细讲述了她代理的《婚外情引发的刑事风波》案件,通过专业法律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张某二审改判缓刑,此案具有典型意义,展现了王律师的专业能力。资深律师王秀丽简介王秀丽律师,1980年5月26日出生,群众身份,拥有山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是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1404201111692126。自2006年踏入律师行业,至今已有16年执业经验。她办案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担任某安集团旗下子公司及军事部队常年法律顾问,还在山西省优秀青年律师论文集中发表多篇论文,多次受邀参加长治市电视台法治频道法律大讲堂节目,长治日报也对其普法栏目进行刊登。2019年,她被山西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女律师,2023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同时,她还担任山西省女律师协会理事,长治市新联会理事,是山西省优秀青年女律师、长治优秀律师,并且担任长治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山西省刑事委员会委员,主办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其联系地址为山西长治潞州区紫金东街266号。《婚外情引发的刑事风波》案情回顾张某和朱某是一对夫妇,婚后育有一女。张某在生育女儿后结识了郝某,2017年左右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并育有一女,这个女儿充当了张某和朱某的第二个女儿。几年间,双方生活平静。然而,2021年张某再次怀上郝某的孩子,生下的又是女婴。张某的朋友申某不能生育,两家在张某怀孕期间就约定,如果生女孩就送养给申某,男孩则自己养。9月,张某在长治市某医院产下女婴,十天左右女婴被申某家抱走。此后,郝某和张某矛盾激化,郝某接二连三打击报复张某,郝某的前妻举报张某拐卖儿童罪,郝某夫妇还民事起诉张某,要求返还经济支出,判决结果他们不满意,郝某还殴打张某,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郝某提起公诉。辩护过程与结果一审法院判决张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王秀丽律师接受张某委托进行二审辩护。一审中,辩护人以无罪辩护,依据《刑法》第240条,拐卖儿童罪需以出卖为目的且有拐骗、绑架等行为之一。而本案中,张某没有实施这些违法行为,也没有出卖亲生女儿的目的。她因重男轻女思想,且申某不能生育,双方又是干亲关系,才有送养收养的想法。王秀丽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不断寻找类似案例和法律规定。最终,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撤销一审判决,二审改判张某缓刑,当事人张某对结果非常满意。案例亮点与典型意义此案例亮点在于,张某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通常只有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具备判处缓刑的条件,但根据我国《刑法》第63条,犯罪分子虽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王秀丽律师与二审主审法官多次沟通,最终启动向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程序,使张某二审改判缓刑。本案对司法机关及社会起到了典型案例作用,具有深远指导意义。在政治效果上,明确和规范了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增强法律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效果方面,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化解社会矛盾;法律效果上,明确和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增强法律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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