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的王秀丽律师,执业16年,经验丰富。以《婚外情引发的刑事风波》案例为例,张某因送养女儿被一审判拐卖儿童罪,王律师二审辩护,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改判缓刑。此案例有典型意义,体现了多方面效果。王律师联系地址为山西长治潞州区紫金东街266号。资深律师王秀丽简介王秀丽律师,生于1980年5月26日,群众,法律本科学历,是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她自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6年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王秀丽律师办案经验丰富、业务熟练,担任某安集团旗下子公司及军事部队常年法律顾问,还在山西省优秀青年律师论文集中发表多篇论文,多次受邀参加长治市电视台法治频道的法律大讲堂节目,长治日报也对其普法栏目进行刊登。她荣获2019年山西省律师协会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2023年长治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称号,同时担任山西省女律师协会理事,长治市新联会理事、山西省优秀青年女律师、长治优秀律师,还担任长治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山西省刑事委员会委员,主办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其执业证号为11404201111692126,服务地区为长治,联系地址是山西长治潞州区紫金东街266号。复杂案件背景在《婚外情引发的刑事风波》案例中,张某(化名)和朱某是一对夫妇,婚后育有一女。张某在生育女儿后的某一年结识了郝某(男性),2017年左右两人成为情人关系并生育一女,该女儿充当了张某和朱某的第二个女儿。几年间双方相安无事,但2021年张某又怀了郝某的第二个孩子。若生下男孩,生活或许依旧平静,然而意外生下女婴。张某的女友申某不能生育,两家在张某怀孕期间约定,若生女孩就送养给申某,男孩则自己养。2021年9月,张某在长治市某医院产下女婴,十天左右女婴被申某家抱走。此后,郝某和张某矛盾激化,郝某的前妻举报张某拐卖儿童罪,郝某还伙同前妻民事起诉张某,诉求返还经济支出,判决结果郝某夫妇不满意,郝某又殴打张某,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公诉了郝某。艰难辩护过程一审法院判决张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王秀丽律师接受委托后,为张某提供二审辩护。一审中辩护人以无罪辩护,依据《刑法》第240条,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才可追究法律责任,而张某没有实施这些违法行为,也无出卖亲生女儿的目的。王秀丽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7号,严格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界限。在不断努力和寻找类似案例及法律规定后,案件迎来转机。圆满案件结果最终,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撤销了一审判决,二审改判张某缓刑。对于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只有符合三年以下刑期的犯罪分子才具备判处缓刑的条件,本案亮点在于张某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审改判缓刑。依据《刑法》第63条,犯罪分子虽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王秀丽律师与二审主审法官沟通,最终使法院启动向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程序,改判结果让当事人张某非常满意,案件取得圆满成效。案例典型意义此案例对司法机关及社会起到典型案例作用,具有深远指导意义。政治效果上,通过司法裁判明确和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增强法律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社会效果方面,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化解社会矛盾;法律效果体现在案件裁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上,明确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增强法律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前往山西长治潞州区紫金东街266号找王秀丽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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