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追偿:1. 查明事故责任:确定事故中各方责任比例,这是追偿的基础。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判断。2. 向责任方主张:对于有责任的当事人或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依法要求其偿还垫付费用。若责任人是机动车驾驶人,且其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可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救助基金垫付金额,超出部分再由商业险按责赔付。3. 法律途径:若责任方拒不偿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凭借相关垫付凭证、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偿还垫付费用及相应利息等。法院判决后,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确保救助基金得到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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