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适用的程序主要有两种:1. 协议离婚程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 诉讼离婚程序: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一般会审查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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