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一起知名演员吴某诉云南、贵州两公司肖像权、姓名权侵权案。两公司在取得电影宣传物料使用权限后,使用吴某肖像及姓名进行商业推广,吴某索赔226万元。代理律师通过梳理证据、主张无侵权故意等方式,最终使法院判决两公司仅赔偿20万元及公证费720元,有效降低了当事人损失。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今天,我们就来走进一起知名演员肖像权、姓名权侵权案,看看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案件简述:明星维权索赔226万知名演员吴某发现,云南xx公司、贵州xx公司(下称“两被告”)在获得某电影相关宣传物料使用权限后,在云南某博会展台、实体店铺、微信公众号及某音账号等渠道,使用自己的个人肖像及姓名,并以“携手助力xx品牌”为宣传语进行商业推广。吴某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姓名权被侵害,于是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其他费用共计226万元。案件难点:维权之路障碍重重1.证据收集困难:要证明两被告的侵权行为并非易事,需要收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影视版权使用许可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及授权证书等大量证据,并梳理清楚其中的逻辑关系。2.责任认定复杂:授权链条涉及安徽xx公司、北京xx公司等多方,责任主体难以厘清,这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3.高额赔偿压力:原告索赔金额高达226万元,如果不能有效降低赔偿金额,将给两被告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办案方法:律师智慧化解难题本次案件的代理律师是来自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启权律师。王律师拥有12年执业经验,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他不仅是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云南省法检公务员面试培训讲师等。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王律师采取了以下办案方法:1.证据梳理:王律师仔细梳理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影视版权使用许可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及授权证书等证据,主张两被告已支付25万元对价取得授权,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无侵权故意。2.及时止损:指出两被告在收到律师函后已主动删除相关宣传内容,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了损失。3.降低赔偿:以两被告经营亏损、未获直接利益,且原告诉请缺乏充分证据为由,主张降低赔偿金额。4.追加被告:申请追加授权链条相关方安徽xx公司、北京xx公司为共同被告,厘清责任主体,避免两被告承担不必要的责任。案件结果:有效降低当事人损失经过王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定两被告使用吴某个人肖像及姓名超出授权范围,构成侵权,但驳回了原告诉请的高额赔偿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判决两被告分别在微信公众号、省级纸质媒体公开道歉,销毁侵权宣传品,连带赔偿吴某经济损失20万元及公证费720元。这一结果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损失,体现了王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复杂性和挑战性。王启权律师凭借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这起案件不仅是一次法律的胜利,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捍卫。相信在未来,王律师将继续用法律的武器为当事人保驾护航,书写更多精彩的法律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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