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权律师执业12年,就职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他拥有昆明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身兼律所副主任等多职。在知名演员吴某诉云南、贵州两公司肖像权、姓名权侵权案中,王启权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损失。资深律师王启权简介王启权律师,拥有12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301201410900212,现就职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云南昆明,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永安国际大厦34楼。他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王启权律师身兼数职,是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云南省法检公务员面试培训讲师、实习指导律师、华律网风云人气律师以及优秀律师。知名演员肖像权侵权案详情在知名演员吴某诉云南xx公司、贵州xx公司肖像权、姓名权侵权案中,云南xx公司、贵州xx公司(下称“两被告”)通过影视版权授权合同取得某电影相关宣传物料使用权限后,在云南某博会展台、实体店铺、微信公众号及某音账号等渠道,使用演员吴某个人肖像及姓名,以“携手助力xx品牌”为宣传语进行商业推广。吴某以肖像权、姓名权被侵害为由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其他费用共计226万元。律师应对策略王启权律师接受两被告委托后,展开了一系列严谨的工作。他仔细梳理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影视版权使用许可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及授权证书等证据,主张两被告已支付25万元对价取得授权,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不存在侵权故意。同时,王启权律师指出两被告在收到律师函后已主动删除相关宣传内容,及时进行了止损。此外,他以两被告经营亏损、未获直接利益,且原告诉请缺乏充分证据为由,主张降低赔偿金额。为了厘清责任主体,王启权律师还申请追加授权链条相关方安徽xx公司、北京xx公司为共同被告。案件最终结果经过王启权律师的努力,法院认定两被告使用吴某个人肖像及姓名超出授权范围,构成侵权,但驳回了原告诉请的高额赔偿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判决两被告分别在微信公众号、省级纸质媒体公开道歉,销毁侵权宣传品,连带赔偿吴某经济损失20万元及公证费720元。这一结果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损失,展现了王启权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王启权律师12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各类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他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值得当事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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