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强险过期后仍上路行驶,交警会扣留机动车,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核心分析: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所有人有义务按时投保。未投保交强险上路,违反了行政法规规定。交警有权扣留车辆,督促车主投保,并处以罚款。罚款是基于未履行投保义务的惩罚措施。实务建议:尽快补缴交强险。携带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办理完成后,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缴纳罚款,取回被扣留的车辆。处理时要积极配合交警,如实说明情况。 一般流程是先到交警指定地点接受处罚,按要求缴纳罚款,然后提交交强险凭证,交警核实后会放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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