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破产清算需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条件,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核心分析:首先,要明确公司是否确实存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若公司资产小于负债或资金流紧张无法偿还债务,满足条件则可申请。债务人申请时需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债权人申请时需提交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等。关键在于证明公司的财务困境及债务状况。实务建议:公司应先全面梳理财务状况,整理债务清单等资料。若自行申请,准备好申请书及相关财务报表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债权人申请的,要及时收集债权凭证等证据。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将接管公司财产、调查债务等,按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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