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派遣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核心分析:首先,基于劳务派遣关系,用工单位实际指挥、控制派遣人员工作,与损害发生联系紧密,所以一般先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其次,若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审核派遣人员资质等,就需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即在用工单位无法承担全部责任时,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实务建议:被侵权人要及时收集派遣人员造成损害的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确定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信息后,可先与用工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一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在诉讼中,按照法律程序提供证据,参与庭审辩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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