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欠债人不还钱,担保人需根据担保方式承担相应责任。一般保证下,先由债务人清偿,不足部分在债务人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还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核心分析:1. 担保方式决定责任承担顺序与方式。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无此限制。2. 债权人有要求担保人依约承担责任的权利。3. 关键在于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的明确约定。实务建议:1. 查看保证合同确定担保方式。2. 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直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协商不成可起诉。3. 收集主合同、保证合同、债务履行情况等证据。4. 起诉时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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