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道路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60%-9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40%。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1. 交强险先行赔付体现对受害人基本保障。2. 按责任比例分担遵循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大承担比例高。3.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中,倾向保护弱势群体,机动车无过错也担责。实务建议:1. 及时报警定责,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2. 收集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损失证据。3. 协商赔偿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按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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