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般不会简单地平均分配给双方,而是根据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优先考虑母亲抚养,这是基于孩子生理和心理发育需求。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比较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程度等,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意愿,这体现了对孩子自主意识的尊重。实务建议:收集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稳定的工作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教育资源情况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律程序,准备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材料,通过法院审理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如实陈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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