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需要结婚证。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核心分析: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法定凭证。在离婚时,它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没有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就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是因为婚姻登记系统是以结婚证为基础来记录和管理婚姻信息的。实务建议:如果结婚证丢失,可先前往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补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档案记录核实情况后补发结婚证。拿到补办的结婚证后,再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流程是双方协商好离婚事宜,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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