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核心分析:主体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是故意且出于徇私舞弊的动机。客观上实施了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并且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应征税款”是指依法应当征收的税款,“重大损失”一般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各地司法实践中数额标准可能有所差异。实务建议:税务机关应加强内部监督,规范税收征管流程,防止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的嫌疑,可向税务机关内部的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由其展开调查。涉及刑事犯罪的,监察部门调查后若认为构成犯罪,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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