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当负有支付子女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未按照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若其不履行,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履行。权利义务:申请执行人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被执行人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有效的抚养费约定或判决,且被执行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抚养费的约定或判决内容,以及对方未支付的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向法院申请:准备好申请执行书等材料,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对方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请。法律程序: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义务,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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