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仅有银行转账记录,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起诉对方还钱,但还需要其他证据辅助证明该转账是借款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核心分析:银行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要证明借款关系,还需证明双方有借款的合意等。关键在于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实务建议:收集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转账是借款。以转账记录为基础,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起诉后,等待法院立案受理,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等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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