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拘留7天的起始日是被决定拘留的当日,执行到第7日的24时结束。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行政拘留起始日从被决定拘留当日起算,不把当日算入拘留期限,往后推7个自然日。权利义务:执行机关严格按照规定计算拘留时间,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关键构成要件:准确确定起始日,按照自然日连续计算7天。实务建议:拘留执行机关会严格按照规定计算并执行拘留时间,被拘留人无需自行计算。家属若想了解拘留进展,可向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时,会明确告知被拘留人拘留的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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