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股权转让后,原则上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自身承担,而非转让方或受让方。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转让方与受让方可能会有相关约定并受其约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核心分析:1.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 股权转让只是股东身份的变更,不影响公司的主体资格和债权债务关系。3. 若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于债权债务承担的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依约定执行。实务建议:1. 转让方和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明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避免后续纠纷。2. 公司应及时向债权人、债务人通知股权转让事宜,确保交易透明。3. 若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公司应积极应对,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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