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对合同仲裁裁决书不服,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再就该纠纷向法院起诉。但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核心分析:1.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通常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2. 但存在上述法定可撤销情形时,当事人可通过申请撤销裁决来救济。3. 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况。实务建议:1. 当事人应仔细审查裁决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确定是否存在可撤销的情形。2. 收集相关证据,如仲裁协议、仲裁程序违法的证据、证据伪造或对方隐瞒关键证据的线索等。3. 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证据和材料。4.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查,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诉讼程序,等待法院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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