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强险在以下几种情况不赔: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对于驾驶人未取得资格或醉酒,因其驾驶行为严重违法,增加事故风险,交强险不赔符合立法目的。被盗抢期间肇事,非车主意愿且无法控制风险,交强险不赔合理。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交强险不应为其违法行为买单。实务建议:若发生事故,首先要确认驾驶人情况是否符合交强险免赔情形。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若涉及交强险免赔争议,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反映,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明确交强险不赔的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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