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书可以约定放弃子女抚养费,但这种约定需谨慎考虑且要符合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不能对抗子女合理的抚养费主张。权利义务:父母双方有权协商抚养费的承担,但子女有在必要时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协议内容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实务建议:若决定放弃抚养费,应在协议中明确放弃的原因及后续子女因合理需求要求增加抚养费时的处理方式。保留好对方有稳定经济收入及可能影响子女生活教育成本增加的相关证据。若子女后续确实因必要需求要求增加抚养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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