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拘留所的时间计算以日为单位,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核心分析:计算方式明确以日为单位,收拘当日不计算在内。收拘后发现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处理规定,保障程序合法。明确告知被拘留人权利义务及收拘流程,确保程序规范。实务建议:拘留所应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计算拘留时间。被拘留人若对拘留时间有疑问,可向拘留所咨询了解计算依据。家属可通过拘留所了解被拘留人的收拘时间及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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