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与债权,原则上由公司自身承担。但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核心分析:公司作为独立主体,其债务与债权独立于股东。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对债务的承担和债权的行使。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应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与公司存在人格混同,如财务、业务等方面不分彼此,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务建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转让前公司债务与债权的承担方式。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提供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了解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若发现转让方有损害公司或受让方利益的债务问题,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转让方的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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