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上仍有前妻名字,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双方已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依据协议要求前妻配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若前妻拒绝,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其协助办理。若离婚协议未明确房产归属,可先尝试与前妻协商确定房屋实际归属,再办理相应变更登记。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离婚协议、出资情况、房屋使用状况等综合判定房屋归属,进而作出房产变更的判决。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时,需准备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变更,将前妻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