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斌律师毕业于福州大学,拥有学士学位,是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身兼人才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执业13年来,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等领域。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案件概述某某公司主要在互联网平台直播销售盆景,张某某(化名)是该公司直播运营部负责人,在职期间与公司签订了《员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然而,张某某(化名)在2023年底离职后,立刻在抖音平台直播销售盆景,与某某公司主营业务完全相同。某某公司发现后,委托林律师团队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张某某(化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及维权律师费。争议焦点剖析实践中,雇员离职带走前雇主商业秘密导致经济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如何平衡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自主就业的关系,成为劳动政策和法律面临的现实问题。“竞业限制协议”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适用中争议颇多。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某(化名)是否属于竞业限制对象;《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张某某(化名)的行为是否违反协议,应否承担违约责任。林律师团队策略林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策略。首先,充分收集证据,结合庭审情况发表专业意见。他们指出,张某某(化名)属于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性质决定其负有保密义务,接触的资料属于商业秘密,且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与张某某(化名)签订多份协议,明确其为竞业限制约束对象,应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次,强调《竞业禁止协议》真实有效且已生效,依法具有约束力。最后,明确指出张某某(化名)的行为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严重损害了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协议义务。此外,团队还在庭后提供了相关判决案例参考。案件结果与启示本案历时一年多,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法院支持了林律师团队的观点,认定张某某(化名)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判决张某某(化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某公司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竞业限制是一把“双刃剑”,在制度构建和纠纷处理过程中,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点,平衡各方权益。这既需要法律规范确保其合法性,也需要立足实际考察其合理性,以达成最佳的平衡状态与制度功效。林小斌律师在本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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