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三方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时,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按责分担。权利义务:保险公司有按规定赔偿的义务;各方按责任比例承担剩余赔偿责任。关键要件:明确事故责任比例。实务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事故认定书等。各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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