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被追认前,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当事人应谨慎履行。若相对人有催告权,可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追认。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经追认后合同有效,按有效合同履行;若不被追认,则合同无效,无需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核心分析:主体方面,主要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等情况。效力上,合同效力待定,取决于追认。权利义务:相对人有催告和撤销权,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有追认权。关键在于追认的意思表示及时间限制。实务建议:相对人可书面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追认,并保留催告证据。若作为善意相对人想撤销,及时发出撤销通知。将合同履行相关事宜记录留存,如沟通记录、交付凭证等。一旦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追认,按有效合同正常履行;未追认则停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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