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离婚抚养权判给女方,男方不给孩子,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履行判决,交付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生效的抚养权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核心分析: 女方获得抚养权后,依法享有对孩子的直接抚养、教育、保护等权利。 男方有义务按照判决交付孩子,若拒不履行,构成对女方抚养权的侵害。 关键在于抚养权判决已生效,男方的行为违反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务建议: 女方可先与男方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应履行判决。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好抚养权判决书等相关证据。 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说明男方不履行的情况。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如要求男方报告孩子行踪等,情节严重的可能对男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以促使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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