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核心分析: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利用职务便利是关键,即利用其职务范围内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时,注意从财务账目、文件记录、证人证言等方面入手。发现贪污线索可向监察委员会举报。监察委立案后会进行调查,经调查认为构成犯罪的,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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