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是再婚登记,需要携带离婚证。初婚登记则不需要带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并出示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核心分析:对于再婚者,离婚证是证明其已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能确保此次婚姻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配偶条件。初婚者不存在此问题,只需提供规定的基本材料。实务建议:若为再婚,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前,务必准备好离婚证。若离婚证丢失,可先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完成后再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一般流程为双方携带证件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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