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十年有三个孩子离婚,女方可能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核心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照顾女方权益。孩子抚养权方面,需根据孩子年龄及双方抚养条件判定,要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女方作为抚养方有权利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关键在于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孩子抚养意愿及双方抚养能力。实务建议:女方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如房产、存款等凭证。对于孩子抚养,可提前了解孩子意愿并准备自身抚养优势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按照立案、审理、判决等法律程序进行,在诉讼中积极举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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