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被注销通常有主动注销和被动注销两种情况。主动注销是公司基于自身意愿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被动注销多是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核心分析:1. 主动注销:公司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如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需依法组织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2. 被动注销:公司违法经营,如未按规定年检等被吊销执照,或因行政命令被责令关闭等,也需按程序进行清算注销。实务建议:若公司决定主动注销,应先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之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等文件申请注销。若被吊销执照等被动注销,同样要完成清算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销,避免产生更多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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