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一起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辩护案例。被告人以微信组织多人用手机APP赌博,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河北奥仑律师事务所的李荣梅律师采取综合辩护策略,虽罪名和数额辩护未全被采纳,但抓住自首等关键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大幅减轻处罚,体现了量刑情节辩护的重要性。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考验着律师的智慧和专业能力。今天我们要讲述的,就是河北奥仑律师事务所李荣梅律师办理的一起网络开设赌场罪辩护案件。李荣梅律师拥有18年执业经验,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她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案件简述:网络赌博引发的法律危机被告人(女,时年27岁)是某药房员工。在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期间,她以微信作为联系工具,在微信群中组织多人在“某乐麻将”手机APP上打麻将进行赌博,并通过抽取房间费非法获利。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非法获利36706元),建议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于2023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逮捕。案件难点:多重困境待突破1.罪名定性争议:公诉机关认定为开设赌场罪,而从被告人行为特征来看,其组织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缺乏传统开设赌场的固定场所、专业设备、明确分工等特征,更符合聚众赌博的赌博罪构成要件,但法院是否会认可这一观点存在不确定性。2.违法所得数额认定:被告人组织赌博过程中购买“房卡”支出约20000元,这部分费用是否应从非法获利中扣除存在争议。若不扣除,被告人将面临更重的量刑。3.量刑情节争取:要为被告人争取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情节,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并在法庭上进行有效的阐述,这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是极大的考验。办案方法:综合策略显成效1.罪名定性辩护:李荣梅律师主张构成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她指出被告人组织人员通过手机APP进行麻将游戏,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缺乏传统开设赌场的固定场所、专业设备、明确分工等特征,其行为更符合聚众赌博的赌博罪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若按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认定,将导致量刑过重。虽然法院未采纳罪名变更意见,但为后续量刑辩护争取了空间。2.违法所得数额辩护:律师主张扣除犯罪成本,认为被告人组织赌博过程中购买“房卡”的费用约20000元系犯罪成本,不应计入非法获利,实际违法所得应认定为16706元,未达到“情节严重”的5万元标准。尽管法院未采纳扣除犯罪成本的主张,但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有价值的争辩角度。3.量刑情节辩护:李荣梅律师全力争取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情节。向法庭提交被告人系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配合到案的证据,证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定自首,依法减轻处罚;指导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自愿认罪,认定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劝说并协助被告人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36706元,认定退赃,从轻处罚;提交被告人无前科劣迹的现实表现证明,酌情从轻。结果:减轻处罚彰显辩护价值法院采纳了李荣梅律师关于量刑情节的主要辩护意见。最终认定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认定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综合以上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具体刑期未完整显示,但结合“减轻处罚”及罚金10000元,较法定刑期有大幅降低),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预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APP组织赌博的新型犯罪案件。李荣梅律师没有拘泥于单一的罪名辩护,而是采取“罪名争辩+数额争辩+情节挖掘”的综合策略。在罪名和数额辩护未获完全采纳的情况下,成功抓住“自首”这一关键法定情节,结合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酌定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幅度的减轻处罚。这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中“量刑情节辩护”的重要性,即使罪名无法改变,通过精细化挖掘自首、退赃等情节,依然能够实现理想的辩护效果。在法律的道路上,每一次的辩护都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李荣梅律师用她的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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