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孩子判给女方后,男方仍可以争取抚养权。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核心分析:法律允许在一定情形下变更抚养权。男方若想争取,需证明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比如证明女方因疾病无法正常照顾孩子,或者女方存在虐待孩子等行为。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意愿也很关键,若孩子明确表示愿随男方生活,男方抚养能力又具备,法院会予以考虑。实务建议:收集女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女方生病的诊断证明、女方打骂孩子的视频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可让孩子书写愿意跟随男方生活的书面材料。与女方协商抚养权变更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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