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 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视为共同债务。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认定为共同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共同债务。实务建议: 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 若对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符合上述共同债务的条件,夫妻一方若认为不属于共同债务,需提供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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